设备采购信息

发布时间:2014-02-26   阅读次数: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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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综合处理系统设备及软件询价文件

日期:2014 年2月26日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基础设施检测研究所 对3列综合检测列车(新造)数据综合处理系统设备进行公开询价采购,现邀请具有此项供货能力的单位前来报价,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综合检测列车(新造)数据综合处理系统

二、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三、采购范围:工业控制计算机、磁盘阵列、KVM多路复用器、操作系统。详细技术要求,请来电索取《综合检测列车(新造)数据综合处理系统设备招标文件》。

四、报价要求

1.报价单应明示报价产品的品牌、型号、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时间、详列具体配置。此外,报价单还应说明报价有效期,设备可分项报价,报价为到场价(包含到达安装地点并完成组装)。

2.产品授权:报价单位为非生产厂家的,须在报价文件中附有原厂授权,并提供设备生产厂商出具的整机保修服务承诺函,以保证报价设备的品质及售后服务。

3.售后服务承诺书:承诺书应明示设备的安装调试安排、售后服务单位、售后服务内容、免费服务的内容及免费期的起讫时间、免费期后的费用收取方法等,并提供售后服务方案。

4.报价单位资质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近3年销售业绩、质量、环境认证等其他报价单位认为必要的文件。

5.报价有效期:从截止之日起30天。

6.报价单位应对照技术要求逐项填写技术规格比较表。技术规格要求有技术资料的支持(技术资料包括印刷的产品样本、网站说明、说明书等),没有技术资料支持的视为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支付合同总价的10%;

2.设备到货在基础所机房内完成安装,开机连续15天运行测试,完成验收,支付合同总价的70%;

3.设备安装到检测列车上(检测车安装具体时间尚未明确)并完成测试后1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5%;

4.检测列车开始试运行(检测车开始试运行的具体时间尚未明确)完成系统验收一年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

六、知识产权要求

投标人须保证询价人使用其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报价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七、资质要求

注册资金不少于 200万。

八、文件递交

请报价人在2014年3月6日上午10:00时前将装订、密封、盖章的报价文件(一份正本、二份副本)送至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主楼1008室。

九、供货单位的确定

收到供货商的报价文件后,我单位将组织专家对各报价单位的报价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如有必要会对报价单位的报价情况进行澄清和现场考察)以确定供货单位。

任何有兴趣的报价人可从如下地址索取询价文件: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2号   邮编100081

报价材料请送:铁科院  15号 1008

联系人:   王另冲 

电话:  010-51893604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基础设施检测研究所
201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