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1 期
标题
关于铁路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的思考(31 卷)
英文标题
Management of Right of Use of Railway Construction Land
摘要
《物权法》第136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这一内容重新界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范围,增加了空间利用权的内容。围绕这一变化,在明确空间利用权概念和介绍土地有效利用发展概况的基础上,提出铁路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及解决
作者
新闻作者:刘瑞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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