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 期
标题
关于轨道交通领域产品责任的思考(33 卷)
英文标题
Thoughts on Product Responsibility in Rail Transit Region
摘要
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大致可以分为合同责任、过失责任、严格责任。我国轨道交通领域的产品责任,在现行立法规定和实践中适用的是以严格责任为主、过失责任为辅、合同责任为例外,3 种归责原则相互并存、交错的状态,探索完善我国轨道交通领域产品责任的归责体系和制度,需要正
作者
新闻作者:张剑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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