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新闻

发布时间:2011-08-18   阅读次数:2247  

[关闭]

院发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我院根据铁道部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决定从8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并于8月1日下发了《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院成立了由院长康维韬、党委书记王君历担任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院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指导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行分片包保制度。机关各部门按分工负责安全大检查工作。

通知明确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检查重点是:“7·24”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安全包保工作和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产品安全;联调联试和综合试验安全;技术服务安全;工程监理施工安全;产品质检认证安全;网络信息安全;院内生产生活安全等。

通知要求院属单位按照职能分工抓好相关领域安全大检查工作。各部门要根据工作分工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进一步细化检查方案。院属各单位要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安全大检查工作小组,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分片包保。

通知强调,一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单位要结合铁道部有关要求细化检查方案,提高检查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面分析梳理存在问题和不足,认真排查事故隐患,抓紧开展整治,切实解决好存在问题,绝不走过场。二是落实责任,抓好整改。要全面排查、梳理安全隐患,对查摆出的问题,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狠抓措施的落实。对大检查期间干部不尽职尽责、不坚守岗位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要加重处理;对因检查不认真、导致发生严重安全问题的单位,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三是积极配合,迎接检查。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部检查组要求,全力做好工作配合,对暴露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积极做好解释沟通,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四是有序推进,做好总结。各单位、各牵头部门要随时收集、整理检查情况,每7天进行一次小结,汇总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以及重点安全问题、事故责任追究情况,每周五将检查信息发送至院办值班室,重要信息随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