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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8-04   阅读次数:2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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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部署2011年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近日,院根据铁道部有关文件精神,部署2011年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明确主要任务和目标,并下发通知,要求院属单位以确保单位内部和社会稳定为中心,以创建“平安单位”为主线,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大力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综治责任制落实,为实现“十二五”时期良好开局营造和谐稳定的内部治安环境。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加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综治委的职能作用,领导要亲自挂帅,确保此项工作有人抓、有经费;要将创建“平安单位”活动纳入年度管理目标,要在与院签订《铁科院2011年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的基础上,认真抓好责任落实,不断探索创建“平安单位”活动与日常工作相结合的新思路、新方法;积极推进科技创安建设,加大科技防范投入,确保重点、要害部位实现24小时监控,实现“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治安立体防控体系;组织开展综治和保卫干部培训,以提高全院保卫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水平,适应新形势下的保卫工作。

通知说,各单位要严格内部制度,做好防爆、防破坏等工作,充分认识复杂多变的治安形势,增强工作中的主动性、预见性,要不断修订和完善各种应急处置预案和内部各项安全保卫制度,落实值班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内部安全巡视和检查;加强网络安全建设,确保信息安全,要加强网络安全宣传,提高职工网络安全意识,自觉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开展网络安全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完善公务出国人员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要害、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主管领导和保卫干部要加强日常督促和检查,特别是重要节假日和重要时期要进行重点检查,狠抓隐患整改,确保要害、重点部位、部门的绝对安全。

通知要求各单位认真做好防火工作,在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对内部各类新建、改扩建、装修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的基础上,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和形式,在职工中广泛开展基本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基本技能,实现“四个能力”建设达标;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各单位要建立规范合法的用工机制,实现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住、用的好,要实现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动态管理,不断完善以房管人的工作机制,为治安稳定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