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采购信息

发布时间:2012-06-26   阅读次数:4291  

[关闭]

数据采集处理系统设备采购询价公告

高速弓网关系试验台——

数据采集处理系统设备采购

询价公告

日期:2012年6月26日

询价编号:SB XJ BZ1103

各供应商:

我单位现对 数据采集处理系统 设备进行询价采购,购置清单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技术规格 单位 数量
1 数据采集处理系统 详见技术条件 1
备注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4

一、供货商资格

1、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根据商业法规运营的机构或组织;

2、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

3、投标人必须具备该设备的生产和安装资质;

4、投标人能够在2012年7月9日上午9:00时之前向我单位密封提交符合下述要求的报价文件的企业均有资格成为最终的供货商。

二、投标人提供的报价文件组成

1、供方调查表(格式见附件1)

2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2)

(1)报价表应明示报价产品的品牌、型号、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时间、详细配置(软件应详列可实现功能及对运行环境的要求);

(2)报价包括设备配置价格和采购设备的各种税费、运输、保管、保险、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及培训等价格;

(3)报价单应注明报价有效期(一般不少于30天),报价为到达用户现场人民币价。

(4)如果设备详细配置复杂,应另附《设备技术规格书》。

3、资格证明文件(内容见附件3)

三、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价款30%的预付款,设备安装、试运行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十日内,支付全部货款的65%。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后的十日内,付清余款。

四、验收与培训

1、开箱验收

设备到达买方作业现场后,卖方按照买方通知的日期派员到现场,与买方人员一起对设备开箱,根据装箱单、合同(技术协议)对设备、随机附件和技术资料等进行逐项验收,如有部件和技术文件不符、损坏或缺失,乙方应补足或更换,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直接经济损失。

2、安装、调试与验收试验

(1)开箱验收合格后,卖方负责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

(2)安装、调试结束后,进行设备的验收试验,即设备性能的全面测试与考核;

(3)验收试验在用户现场进行,验收严格依据合同、询标技术要求及相关标准进行,经买、卖双方签字确认的补充文件作为验收依据之一;

(4)设备计量检定由卖方负责,检定机构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北京地区),检定费用由卖方支付,检定证书原件交付给买方;

(5)验收试验合格后买、卖双方签字确认,验收通过。

3、技术培训

卖方向买方提供周到、全面的技术培训,直到买方掌握为止。

4、资料交接

卖方向买方提供完整的操作使用手册1份。

五、质保与售后服务

1、从验收签字之日起开始保质期,设备质保1年(12个月);

2、在保质期内系统运行发生故障或一般零部件损坏,由卖方在3日内免费检修或更换部件,检修期从保质期内扣除;在保质期内系统运行发生重大部件损坏,由卖方在7日内免费检修或更换部件,检修期从保质期内扣除;

3、质保期内如设备出现故障导致设备停止工作,质保期顺延,自故障修复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4、卖方有责任对其供货产品提供终身维护和升级服务;

5、卖方应提供本设备所使用的易损易耗产品清单,买、卖双方应建立长期(至少8年)稳定的配件供应关系。

六、交货

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60天之内。

2、交货地点:用户现场。

报价文件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电子文档一份。请有意参加报价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将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寄(送)至: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 主楼903办公室

我单位将在收到报价文件后集中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和商务评审(如有需要将安排技术澄清或现场考察),经评审符合要求的报价单位将成为最终的供货商。

有意参加报价的单位请按下述地址索取《询价文件》

买方: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刘田、黄健

详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大柳树路2号 房间号: 主楼903室

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51874293 传真:(010)51874293

Email地址: huang5187@126.com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标准计量研究所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