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5-10 阅读次数:2354
力平衡加速度仪采购询价公告
日期:2013年05月 10 日
询价编号:SB XJ 1301
委托方: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铁道科学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各供应商:
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对力平衡加速度仪进行询价。设备清单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要求 | 单位 | 数量 |
1 | 力平衡加速度仪 | 详见附件1 | 台 | 5 |
一、供应商资格
1、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根据商业法规运营的机构或组织;
2、报价单位注册资金100万元(含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报价单位不是设备制造商的,必须取得货物合法销售的有效证明;
4、报价单位所代理或生产的设备应在地震监测台网上有5年以上应用经验,设备生产厂家必须通过ISO 9001认证。
5、设备必须满足中国地震局《地震台站建设规范 强震动台站》(DB/T17-2006)规范要求,并且满足中国地震局《数字强震动加速度仪》(DB/T10-2001 )规范中关于加速度仪的相关规范指标;
6、在2013年5月17日上午9:00时之前向我单位密封提交报价文件。
二、报价文件组成
1、供应商调查表(格式见附件2)
2、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3)
(1)报价表应明示报价产品的品牌、型号、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时间、详细配置;
(2)报价包括设备配置价格和采购设备的各种税费、运输、保管、保险、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及培训等价格;
(3)报价单应注明报价有效期(一般不少于30天),报价为到达用户现场人民币价。
(4)如果设备详细配置复杂,应另附《设备技术规格书》。
3、资格证明文件(内容见附件4)
三、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价款30%的预付款;设备安装、试运行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十日内,支付全部货款的65%;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支付。
四、知识产权要求
供应商须保证委托方使用其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报价文件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电子文档一份。请有意参加报价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将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寄(送)至: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主楼505办公室。
我单位将在收到报价文件后集中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和商务评审(如有需要将安排技术澄清或现场考察),经评审符合要求的报价单位将成为最终的供应商。
有意参加报价的单位请按下述地址索取《询价文件》
买方: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铁道科学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联系人:李秋芬
详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大柳树路2号铁科院研发中心 房间号:主楼509室
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51893375 传真:(010)51874648
Email地址:liqf@rail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