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采购信息

发布时间:2015-04-30   阅读次数:2747  

[关闭]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学员餐厅承包经营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本单位学员餐厅的供餐服务,服务师生和院职工及家属,经研究决定,以邀标的形式向社会招聘一家合法经营、业绩优良的餐饮企业经营学员餐厅的餐饮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 标 方: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大柳树路2号

项目经办方: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铁道技术研修学院

项目联系人:陈英

电    话:010-51849741

传    真:010-51849731

招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一、招标项目概况

铁科院学员餐厅,位于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内,面积约450m2,内设小卖部1个;库房2间25m2。招标方提供炒灶、烤箱、蒸箱、炊具等全套餐饮设备,以及给排水设施、电力照明设备设施、卫生消毒设备、电话、网络、售饭卡机、暖气、空调等设备设施。

学员餐厅每日供应早中晚三餐,营业时间为7:00-9:00、11:00-13:00、17:00-20:00。服务对象包括铁科院研究生、培训学员、部分院职工及家属,目前每日就餐人数在1000人以上。

二、投标方基本条件

1.经营资质:在北京市注册的餐饮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企业注册资金400万元以上;

2.具备经营学校、政府、大型国有企业单位等规模800人以上食堂餐饮5年以上的经历,有相当管理、司厨经验者组成的团队,业绩优良,无违法违纪行为;

3.自创业以来无重大卫生安全事故,卫生状况好;

4.食堂管理者具有国家三级技术以上职称。

三、招标内容、承包期限与经营要求

1.招标内容

铁科院学员餐厅拟采用全委托承包模式,招标内容包括学员餐厅的餐饮服务经营权。

2.承包期限

本次招标承包期限为二年。

3.经营要求

(1)承包方应提供质优价廉、干净卫生的餐饮服务,根据就餐需求不断丰富经营项目和菜品种类;不得采取任何形式将学员餐厅转租、转包、未经许可引进商家销售食品;

(2)承包方应派出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和足够的合格服务人员,一年内经营管理和业务骨干的流动率不得超过20%,以确保餐厅服务质量和水平。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等人工成本,以及员工制服、健康证、岗前培训等由承包方负责;

(3)承包方负责食品采购,必须保证采购食品的质量和卫生标准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招标方卫生要求。所有采购清单、出售食品厂家的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需留存备案,招标方有权进行检查;

(4)承包方经营餐饮品种不得少于50种,所经营饭菜毛利润不得高于25%;

(5)餐厅经营发生的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暖气费、卫生清洁、消防、治安、防疫、税费、管理费等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6)承包方应向就餐者免费提供发票;

(7)招标方负责对承包方的卫生、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等工作进行检查、监督、管理并按月进行考核,承包方应认真执行招标方提出的管理要求;经考核优良者,可续签第二年的承包合同,如就餐人员反响较大考核为不合格的,则自动终止合同。

(8)承包方应向招标方缴纳20万元的风险抵押金,承包期内如无承包方责任问题,待承包合同到期后全部退回承包方。

四、招标文件的响应

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提出的任何疑问,最迟应在招标截止日期前2天以书面传真的形式通知招标方。

招标方收到投标单位的疑问后,及时回复答疑内容。

五、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人可主动或在答复投标单位疑问时,根据相关法规修改招标文件,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同时决定是否延长招标时间。

2.招标人所作的一切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投标单位要认真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及时向招标人反映,否则后果自负。

六、投标文件要求与有效期

1.形式要求

(1)标书应清晰、整洁,所载内容应真实、可靠。投标文件应密封并加盖骑缝章,投标文件一式三份(一正本两副本)。

(2)投标文件采用A4纸装订、文字用中文简体,需编有页码,不得有加行、涂抹或修改。

(3)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招标方指定地点,投标书送达后,不得撤回或修改。

2.主要内容

(1)投标人概况,包括经营资质、经营优势、服务与安全承诺、近两年的食堂餐饮经营业绩、经营保证条件等;

(2)投标保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卫生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针对铁科院学员餐厅的经营方案;

(5)管理骨干一览表以及资质证明材料;

(6)近期一个月每周菜谱一览表及价格;

(7)对所承包餐厅出现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

(8)其他需要说明的事宜。

3.投标文件有效期

自招标方确定的递交投标书截止日到合同执行完成有效。

七、投标与开标

1.投标。时间:自2015年5月1日起至5月8日下午3时截止。地点:铁科院铁道技术研修学院224办公室,联系电话:51849741。方式:密封递交标书。

2.开标、评标。由招标方组成承包评议小组,按照公正性、合法性、现实性(如适当的经营规模、优良的经营信誉和经营业绩、人员的稳定性等)原则,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评议,并根据需要对投标方进行实际经营状况考察。通过对投标方进行综合打分评级、比较,根据投标者的经营策略及承包评议小组的建议确定中标者。

八、中标通告

招标方在开标3个工作日内,通知中标者,中标单位应于2日内到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铁道技术研修学院办公室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者(不可抗力除外)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方有权按投标单位评分排序从高到低顺延重新确定中标单位。

九、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并且招标方在任何情况下不负责这些费用。

十、腐败与欺骗

如果中标单位在招标中有腐败或欺骗性行为,其投标将被视为废标,签订的合同将被废除。